浏阳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预算法》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各单位申报、市政府审定、市人大批准,我市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63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15.7万元,下降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86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8.1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47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17.6万元,下降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7年3月17日
浏阳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8631.52 | 60 | 3865.24 | 4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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