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坪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解读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公正、合理、全覆盖,制定本计划。
主要内容
《高坪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
一、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浏阳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浏政发〔2017〕11号)及《高坪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高政发〔2019〕9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制定。
二、编制说明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浏阳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要求,本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办、城镇建设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基层党建办、高坪中学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中心(简称编制单位)已编制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监管单位、一般监管单位、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等原则上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各编制单位对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一般监管单位确实不能实现年内逐一监督检查的,要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来抽查,且每月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批次、抽查监管单位的家数,每月确定好抽查单位后应作好记录,包括参与抽查人员名单,抽查企业的名单,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等情况。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单位、检查时间进行调整的,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变动须在30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镇安委办备案,变动超过20%的还需报市安委办登记备案。
(二)进行年度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政府第287号令)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要突出以下8项内容:
1.相关证照和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2.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
3.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5.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的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公开通报情况;
7.危险物品、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8.抽查生产车间、库房、设施等情况。
(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
四、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本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10个站办中心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坪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行政执法人员确定为4人
计算方法为: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在岗人数为5人,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在册人数80%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4人。
2.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共1000日
计算方法为: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4=100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409日
计算方法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45日+实施行政许可30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0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48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8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8日+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2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8日=145+30+20+48+48+10+48+12+48=409日。
(3)非执法工作日共419日
计算方法为:机关值班144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60日+参加党群活动48日+病假、事假12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55日=144+160+48+12+55=419日。
经测算,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72日。
计算方法为: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0-409-419=172日。
3.2021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共86家次。
计算方法为:全年监督检查企业家次=(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每1个工作日检查1家企业)=172÷2=86家次。
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说明
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25家。
全年执法检查: 25家(其中烟花爆竹20家,非煤矿山3家,危险化学品2家),除去省、长沙、浏阳纳入监督检查7家(其中烟花爆竹5家,非煤矿山2家),剩余18家,全年检查3次,合计全年执法检查54家次。
全年“双随机”抽查:上级执法检查企业7家,全年抽查14家次;本级执法检查企业18家,全年抽查18家次;合计全年“双随机”抽查32家次。
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2021年度共计划监督检查企业54+32=86家次。
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1)
(二)高坪镇经济发展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27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146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300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次/天。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纺织服装工业、造纸工业、机械设备制造工业、日用杂品制造工业、塑料工业、电力设施建设、通信行业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5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1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纺织服装厂、日用杂品店、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通信行业建设项目等,全年“双随机”抽查8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16家次,全年监督检查27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经济发展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2)。
(三)高坪镇农业农村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71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0天×本单位人员数4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98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560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监管对象家次1家次/天。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农作物生产(烤烟除外)、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山塘水库、水利设施维修建设工程、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农村聚餐、50人以上规模的食堂、农家乐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9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38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农家乐、农药生资店、农业专业合作社、50人以上规模的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周边食品店等,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33家次,全年监督检查71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农业农村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3)。
(四)高坪镇城镇建设管理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84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 250天×本单位人员数4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348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484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 家次/天。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全镇交通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工程、道路巡查、全镇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校车管理、全镇船舶、渡口、治超工作、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材行业、房屋拆迁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9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36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全镇交通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全镇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各村道路巡查、在建工程项目、居民建房、拆迁项目、建材生产经营单位,全年“双随机”抽查24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48家次,全年监督检查84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城镇建设管理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4)。
(五)高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10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 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 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25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55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 家次/天。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全镇燃气热力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5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0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5)。
(六)高坪镇党政综合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6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 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 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16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72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 家次/天。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政府机关办公区域、文化活动中心、文化体育市场、印刷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3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6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党政综合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6)。
(七)高坪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69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0天×本单位人员数4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386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476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次/天。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全镇各类林场、苗圃、湿地公园、森林、木材加工、竹制品制造行业、林木花卉行业、医疗机构、理发店、美容美发店以及沐浴场所、足浴场所进行安全监管、养老机构、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各村五保户、低保户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8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21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各村森林防火巡查、花炮企业防火隔离带检查,各村医疗机构、理发店、美容美发店,全年“双随机”抽查24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48家次,全年监督检查69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7)。
(八)高坪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的对象48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 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 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00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04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 家次/天。
2. 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牵头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工作,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2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2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各村,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36家次,全年监督检查48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8)。
(九)高坪镇基层党建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的对象18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 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 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 200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64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 家次/天。
2. 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3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6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各村庙宇,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12家次,全年监督检查18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党建办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9)。
(十)高坪中学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全年检查监管对象36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 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19 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09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 家次/天。
2. 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对全镇教育系统所属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校车进行安全监管,其中重点监管单位3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2家次;一般监管单位为各村学校、幼儿园,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抽查一般监管单位24家次,全年监督检查36家次。
3.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高坪镇高坪中学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10)。
附件:各站办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1.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
2.经济发展办
3.农业农村办
4.城镇建设管理办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党政综合办
7.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9.基层党建办
10.高坪中学
11.高坪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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